| 天津大学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,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,天津大学将按照德、智、体、能全面衡量,择优录取,保证质量,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。为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、制度化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天津大学2008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。 一、复试工作原则 1、坚持复试的科学性。积极采用综合性、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,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,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。 2、全面考查,有所侧重。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,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,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。 3、成绩量化。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有量化结果。 4、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。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、程序公正、操作公开、监督机制健全。 5、以人为本、服务考生。提高服务意识,尊重考生的人格,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。 二、复试内容及方式: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、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。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;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(实践)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。复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,并负责通知考生本人参加复试。 |